3.1 成都消防工程设计 一般规定 3.1.1 建筑给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生活用水对水质、水量、水压、安全供水,以及消防给水的要求。 3.1.2 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严禁……
1、成都消防设计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
(1)成都消防工程设计应在建筑,高层,周围设置一条环形消防车道。当难以设置环形车道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高层的街道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在中等位……
消防评估是指由消防评估组织提供的一类服务活动,专门评估社会单位、场所、工矿企业等机构的综合消防情况。针对评估结果,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出解决方案的服务活动。 消防安全评……
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成都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
各县区(管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成都消防设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