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警
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首先应及时扑救,如自己无力将火扑灭,要及早报警,可大声呼喊、启动建筑物内的报警设施、打报警电话等,牢记“
119”火警电话。
打报警电话应注意说清(1)起火单位地址;(2)燃烧物的名称、性质及部位;(3)火势的大小;(4)报警电话的号码及报警人的姓名。报警后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应迅速走到街道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安装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物,在各楼层通道均安装有手动报警按钮,如烟感报警系统的手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箱内的报警按钮,在确认火灾的情况下,应及时报警,通知建筑内消防控制中心。因此,要求该场所工作人员应熟悉有关设施的设置部位及操作方法。
二、引导疏散
失火时要记住逃生第一,但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牢记自己有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不得只顾自己逃命。人多场合要沉着冷静,做到有序疏散,倘若争先恐后,导致自相践踏,会造成不必要的死伤,因此,要求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单位的疏散设施及应急疏散预案,平日应组织学习及演练。
《消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火场逃生
1、在火场中无路可逃时,可将床单、台布、窗帘等结成绳索,牢系窗槛,顺绳滑下;或是逃至烟、火在短时间内难以到达的相对安全、且易被人发现的地带,呼救等待救援。
2、邻室起火,万勿开门,应用湿毛巾、床单、衣服等物堵塞门缝、窗缝,然后跳入窗户阳台,呼喊救援或用前述第五法脱险。
3、烟雾较浓时,宜贴地匍匐前进,因为低处往往残留清新空气。注意:呼吸要小而浅。
4、在非上楼不可的情况下,必须屏住呼吸上楼。因为浓烟上升的速度是每秒3—5米,而人上楼的速度约是每秒0.5米。
5、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湿衣服等布类掩住口鼻。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在其脸上,一手抱着婴儿,一手着地爬行前进。
6、逃离前必须先把有火房间的门关紧。特别是在住户多的大楼及旅馆里,采取这一措施,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能为本人和大家赢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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