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2)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组织消防查验,作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检查验收结论,并对该结论负责。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室外消火栓系统、变配电房等公共消防设施完成设计内容、实现设计功能。
(4)具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中特殊建设工程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申请消防备案的条件。
成都消防公司,一家综合性成都消防工程设计公司,公司拥有甲级消防设计资质,快速解决消防报批,消防设计出图,施工等疑难问题!消防图纸盖章,装修材料鉴定,消防报批相关手续,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公司主营: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图,成都消防工程设计,成都消防设计公司,成都消防工程设计公司,成都消防图纸设计,成都消防蓝图设计,成都消防盖章,成都消防蓝图盖章,成都消防设计盖章。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
下一篇:建筑消防设计基本规定审查要点
上一篇:消防设计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