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设计单位及注册师为具体责任人,设计单位一般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成都消防公司,一家综合性成都消防工程设计公司,公司拥有甲级消防设计资质,快速解决消防报批,消防设计出图,施工等疑难问题!消防图纸盖章,装修材料鉴定,消防报批相关手续,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公司主营: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图,成都消防工程设计,成都消防设计公司,成都消防工程设计公司,成都消防图纸设计,成都消防蓝图设计,成都消防盖章,成都消防蓝图盖章,成都消防设计盖章。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